济南市钢城区里辛中心小学

2025-06-06 00:57

  

济南市钢城区里辛中心小学

  1、体育活动,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。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,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,对已损坏、不符合要求的设备,严禁学生使用,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。

  2、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讲明活动要领,做好示范、指导以及防护工作,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。

  3、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,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,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,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。

  4、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、指导的责任,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。

  1、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,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,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。

  7、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,凡出现受伤情况,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,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。

  1、 上体育课前教师必向学生讲清楚锻炼要领和安全事项等,并在教案中做书面记录。

  2、 学生在上体育课期间应全面地服从教师的指挥和指导,若有特殊事项必须报告教师。

  3、课外活动时间(除放学和上学的时间)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,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活动,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游戏和运动等,不在高、陡、险的地方及走廊处玩耍、游戏等。

  4、教学过程中的集体活动或分组活动要做到有秩序,不能有争先恐后的现象发生,学生活动要在教师的视线、教学内容不能超出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,准备运动环节不能缺少,运动强度、难度要合理安排。

  6、学校体育器械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,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,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,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,并定期进行检修。

  8、借用器材建立登记制度,对高危险器具必须由教师签名领借,并由领借教师全程监督学生的使用和训练。

  9、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,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、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,应予以劝阻。

  10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要及时报告校长室,及时送往医院,及时与班主任、家长联系。